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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微特“一站式”学生社区部分活动场所的通知

来源:发稿时间:2022-11-16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一站式”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校学生社区驿站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学校按照“边建边用、边用边建”的原则,初步完成了微特“一站式”社区“1+N”框架设计及前期建设(“1”即一个综合性学生综合事务中心,“N”即若干个学生活动室),为逐步发挥学生社区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的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将已完成装修改造的部分活动场所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开放活动场所功能分布

微特“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综合事务中心设在流芳校区教辅7号楼负1层青年之家,与第二课堂素质发展中心合署,主要用于开展大学生党团组织生活、小型团建活动及办理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资助奖励政策、大学生征兵政策咨询、学生诉求受理等业务;已建成的7间活动室分布在流芳校区教辅5、8、9号宿舍楼,根据功能分为党团活动室、学业辅导室、就业指导室、阅读空间、心灵驿站、文化活动室等(具体见附件1)。

二、活动场所开放时间、预约流程

1.学生综合事务中心开放时间:工作日09:00-21:00;周末10:00-21:00;活动室开放时间:工作日09:00-21:30;周末10:00-22:00。

2.预约流程:拟使用学院、班级或学生组织提前3个工作日向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社区活动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责任单位负责对活动项目、主题及形式进行把关,并按“先预约、先使用”原则进行审批。线上预约平台建好后,再统一发布。

三、活动场所使用管理规定

1.学生处负责制定各场所日常管理使用规定,张贴上墙,并对责任单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场所的日常值班值守。无预约活动时,场所应开门面向全体同学开放,不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私配活动室钥匙。

3.使用方应爱护公共设施,严禁乱涂乱刻乱画,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吸烟,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4.预约活动结束后,使用方应主动向责任单位提交活动文字小结及图片。责任单位以月报制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日志。

5.针对活动室分布情况,组织活动时应避免异性进入宿舍区活动室,确有需要的,须安排老师带队,并在楼管员处登记报备,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构建社区育人大格局,切实将社区建设与党员下沉、“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主题实践活动统筹结合起来,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划设计,整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功能,逐步构建和完善社区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要重视活动实效,加强经验积累,凝练特色方向,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培育示范样板。

3.各入住宿舍辅导员要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所在宿舍楼栋学生教育引导,及时收集、处置、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生社区活动室分布表

2.学生社区活动室使用申请表


党委学工部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