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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宿舍楼栋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稿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火灾集中治理和高校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即日起至5月31日,对流芳、武昌两校区学生宿舍楼栋开展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宿舍内部、楼栋走廊、消防通道、紧急出口,晾晒空间、公共阳台等区域

二、整治内容

1.禁止违规堆放易燃物品;

2.禁止私自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

3.禁止违规晾晒;

4.禁止堆放鞋柜、衣柜、衣服等杂物;

5.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

6.禁止饲养宠物及其他违规事项。

三、阶段安排

1.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15日)。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治理计划和责任分工,启动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2.排查治理(5月15日至5月26日)。各学院组织专人对照通知要求逐项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形成“一院一档”。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改善的,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计划,有序推动整改。

3.总结巩固(5月26日-5月31日)。对之前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同时全面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学生宿舍消防用电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对照排查整治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解决学生宿舍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消防、电气安全事故,不因火险警情产生重大舆情。对因不作为、不配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2.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宿舍安全整治的重要性,组织学生参加电器安全使用、消防安全知识、宿舍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了解学生生活的实际困难,需进一步协调推进的要及时反馈至宿舍服务管理中心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

3.学生参与。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协作,特别要发挥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制定激励机制,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宿舍安全整治工作。



学工部  研工部  保卫部  后勤保障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