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武汉工程大学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发稿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

 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新时期、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主阵地。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区域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育人实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入住要求

1. 辅导员应积极主动入住学生宿舍,以便更好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态其中新进辅导员原则应入住学生宿舍时间不短于2

2. 为提高辅导员宿舍资源利用率兼顾辅导员工作需求个人需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保每日有辅导员入住。入住安排每月初上报学工部备案。

、入住形式

1. 入住学生宿舍原则上实行两人一间(固定入住)或一人固定入住)+3轮值入住)形式,具体形式学院确定

2. 原则上安排辅导员所在学院或所带学生相对集中的宿舍区域入住。

、工作职责

1. 值班期间认真履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已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的记录与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2. 深入学生宿舍,熟悉宿舍基本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反馈,维护学生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

3. 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指导学生做好内务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接)电线、室内抽烟、聚众酗酒、不关(锁)门窗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引导学生健康上网、文明发言,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网络道德;协助楼栋管理员清理外来人员滞留及留宿情况;及时制止深夜喧哗、娱乐等影响他人就寝的不文明行为。

4. 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及时通知涉事学生所在学院,并向学生处、保卫处汇报。

5. 增强与所在楼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学生组织负责人开展每周宿舍常规巡查工作。

6. 根据情况,组建所在楼栋学生临时党支部,规范支部建设,注重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原则。各学院以宿舍为单位,入住辅导员可轮流或全员在岗,确保每日22:30至翌日07:00点有人值守(寒暑假另行安排)。值班期间,辅导员的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

2. 各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情况在各楼栋一楼大厅予以公示,不得安排学生代为值班。因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造成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负责。

3. 各学院应加强对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的管理并将入住情况纳入学院辅导员测评。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值班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告知所在宿舍楼栋管理员。

4.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辅导员年度考核、晋级、专项绩效奖励挂钩。

5. 辅导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作风均对学生有示范作用和积极影响。入住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个人形象,做好学生表率。

6.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