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运用好“落细”、“落小”、“落实”的工作方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抓紧抓好。
党的十八大强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24个字,凝练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进行了集体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这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件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不忘本才能开创未来,善于继承方能更好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阐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当前,要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志愿服务活动与学雷锋活动相结合,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要抓好孝敬教育,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孝亲敬老为基础的家风家教建设,把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一代一代传承下去。要抓好诚信教育,精心组织诚信创建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要抓好勤劳节俭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各个单位抓起,从每个家庭抓起,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懒惰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领悟、接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做好融入这篇大文章。要融入各行各业的实际工作,无论是机关、学校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论是生产经营领域还是社会服务领域,都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形成各方面工作与核心价值观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强大正效应。要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通过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通过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开展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奠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弘扬主流价值观念、传递社会正能量。要融入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发挥政策、法规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制约,强化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要创新工作方法手段,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契合群众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有针对性地设计载体、搭建平台,不断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生奋斗的梦想之舵、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钙、当代中国的兴国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