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发稿时间:2013-03-15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组织我校学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学校《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校党【2012】68号)精神,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宣传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造学生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进一步深入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要深入思考如何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如何在校园内营造学生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强化“立德树人”理念,用十八大精神指导育人工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的优秀大学生。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坚持“思想引领”的原则,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引导学生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把学习宣传活动贯穿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与社会实践中,成长成才。

二、点面结合,注重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实际效果

1.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实现学生组织体系的全覆盖

各学院要在学生组织中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到火热的学习宣传活动中来,掀起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学院的学习宣传活动要覆盖到各学生班级、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以及不同类型的学生自组织,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深入学习。

2.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实现学生工作面的全覆盖

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工作面,把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融入到学生的思想教育、资助工作、社会实践、学风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日常教育管理中,覆盖到学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具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

3.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要创新学习宣传的平台和方式

各学院要通过专家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带领学生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报告;要通过主题班团会、学生理论社团、演讲、征文比赛等途径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要通过网站、橱窗、qq群、简报等载体宣传展示学生学习宣传十八大的理论成果。总之要不断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拓展学习宣传平台,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热情,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效。

为深化学习宣传效果,近期学校将开展三大特色活动:

特色活动之一:“十八大”理论学习文章推荐活动。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深厚的内涵与意蕴,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指导和力量源泉。学校将在全体学生政工干部和学生中征集理论文章50篇,汇编成册,供全校学生学习、研究和讨论。

具体方法:4月25日前,学院在学生政工干部和学生中征集理论文章,精心推荐出10篇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将在专家评选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出50篇文章,汇编成册,推荐给全校学生学习研究。

特色活动之二:“工大梦 我的梦”梦想征集活动。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召开、40年校庆活动的举办、顺利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验收以及学校被纳入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说明学校正处在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时期。学校的发展与学生的成长成才息息相关。学校将在学生中广泛征集对学校的愿景和个人期盼,请同学们晒出新年梦想,共同为梦想而努力奋斗。

具体方法:以学院为单位,通过qq、微博等方式广泛征集学生对于学校和个人的发展梦想,字数控制在140字以内。5月15日前学院评选出10条梦想,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参与学校的总选拨。学校通过专家与大众评审的方式最终评选出100条工大学子关注度最高的梦想,汇编成册,推荐给全校学生。

特色活动之三:学习“十八大”班级特色活动,引导鼓励各学生班级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学生发展规划等开展特色学习活动。

具体方法:学生班级以“学习十八大精神 争做优秀大学生”为主题,创新开展一次特色学习活动,形式不限。要求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至少参加一次班级特色学习活动。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推荐5项班级特色活动,5月20日前,以活动纪实材料加图片的形式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最终评选出10项班级特色活动予以表彰,并将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推荐给全校学生。

三、总结完善,巩固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阶段成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的学习方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请于3月25日前将学习宣传方案(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在活动中要加强宣传,突出亮点,形成特色,在校内外媒体宣传展示学习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学院在学习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及典型事例随时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并于6月20前将本学期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阶段性总结(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3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