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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发稿时间:2014-05-29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保证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有效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与和谐校园的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各学院要通过有效方式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安排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帮助毕业生优化心理素质,提高适应社会及承受、应对挫折的能力。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和督促毕业生按照要求偿还贷款。

2. 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开展教育工作。要加强毕业生纪律要求,教育毕业生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要教育全体毕业生做到文明离校,倡导文明聚会,严禁酗酒;听从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破坏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发生。禁止在宿舍楼等公共场所燃烧纸张、物品,严禁乱扔瓜皮、酒瓶、暖瓶等杂物。

3. 加强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情感、学业等各方面的压力,特别要做好在学业、家庭、就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各类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4. 加强毕业生的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感念老师、母校的培育之恩,强化尊师爱校意识,给学弟学妹们树立良好的榜样、给同学留下关怀与友爱、让老师心感欣慰。同时,要前瞻性的做好校友会的建设工作。

5.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一周后,原则上不再进入原寝室居住。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期安排住宿的,由学院登记汇总后,学生处会同总务处协商处理。

6. 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7. 工作要求:

(1)毕业生离校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学生处、团委牵头,各学院落实和实施。要利用校园文化活动、班会、网络、宣传栏等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离校活动的宣传,积极关心毕业生,为他们提供方便,给予配合和支持。

(2)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值班。各学院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必须坚持每天楼栋巡视,及时了解毕业生动态及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各学院要组织学院领导和老师深入毕业生当中,参与毕业生活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参与学生毕业聚会,控制聚会规模,消除和控制毕业聚会酗酒带来的不良影响。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做好毕业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体现“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服务理念,主动协调、及时沟通,为毕业生提供各项便利、周到的就业服务,切实帮助毕业生办理好各项离校手续,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要本着“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毕业生实际”的原则,选择榜样示范、主题班会、问卷调查、个别谈心、毕业生座谈会、师生茶话会、“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母校提一条建设性的建议”等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组织或指导各班级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真正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实、做细,让毕业生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走向社会,奔赴工作岗位。

学生处 校团委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