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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24期“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稿时间:2022-11-0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我校化工与制药学院95届有机化工专业校友发起设立的“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至今已24年,旨在帮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自信自立,奋发向上,成长成才。为切实做好本期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评审条件

1.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学习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申请人能够承诺毕业后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能自愿向本奖助学金捐款。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推荐名额见下表。

学院

本科生奖励资助名额

研究生奖励资助名额

拟奖励资助名额


化工与制药学院

2

7

2

9

电气信息学院

4

9

4

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7

2

9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8

6

2

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0

7

2

9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12

7

2

9

艺术设计学院

14

6

2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合计

<span font-size:12pt;"="" style="line-height: 30px;font-family: nsimsun;font-size: 16px">105

35

140

三、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班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按下达名额的1:1.2进行初审,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进行排序;

3.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后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将个人申请表和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11月16日前报学生处周雅琪老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witfellow@163.com。

2.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制度,对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爱在天涯” 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申请表

   2.2022年“爱在天涯”校友爱心传递奖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友工作处 化工与制药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