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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工程大学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稿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展示新时代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武工大学发【2022】17号)《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武工大研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在籍学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生规模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全校共评选出10“最美大学生”另设提名奖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掌握丰富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

5.在校期间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研究生”。

具体参照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研究生评优评先办法。已获得校“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

四、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2022年10月12日—10月26日)。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文件政策学习宣讲,制定具体评选实施细则,遴选确定候选人。

2.评审阶段(2022年10月31日—11月18日)。由党委学工部、研工部联合组织实施,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评价。

1)网络评选(占比10%)。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展示候选人优秀事迹,接受师生监督和投票。

2)现场评述(占比90%)。组织候选人现场述评会。评审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3)确定人选。综合网络评选和现场评述成绩,评审组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审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表彰阶段(2022年12月)。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积极向校外媒体平台推荐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宣传等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对评选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的参评和当选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要严格候选人的材料审核把关,如实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最美大学生”推荐表》(详见附件),认真总结梳理学生主要事迹,务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100KB以上。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witxgb@126.com,联系人:梁春晴,联系电话:87992189。

3.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校园氛围,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最美大学生”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22年10月11日